StyleHint

StyleHint | 隱私權政策

StyleHint(以下簡稱「本服務」)是日商迅銷股份有限公司(FAST RETAILING CO., LTD.)(以下簡稱「迅銷」)及其子公司和關係公司(以下與迅銷合稱為「迅銷集團」)經營的一個服務,使人們可免費發佈自己的穿搭風格,並讓世界各地的人觀看、評論和分享他們的穿搭風格,超越迅銷所創建旗下各品牌的藩籬,讓全世界的人都能享受身著服裝的喜悅、幸福和滿足。

本隱私權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說明,迅銷就經由本服務所取得或處理、各項包含貼文者和觀看者(以下簡稱「用戶」)個人資料的各項資訊(以下簡稱「個人資訊」)之處理方針。本政策適用於所有用戶。請在使用本服務前詳細閱讀本政策。於註冊本服務時確認並點擊「同意」按鈕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視為用戶已確實同意本政策。

第1條(定義)

【個人資料】係指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保護的個人資料,例如「個人資料保護法」、「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章(第2016/679號規章)」(the EU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s (Regulation 2016/679)、「加州消費者隱私法」(the 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和其他資料保護法。

【當事人】係指各個人資料的本人。

第2條:(個人資料之取得)

迅銷集團將以合法且適當的方式取得個人資料。在取得個人資料時,將明載使用目的和任何參與的使用者,供當事人於斟酌後決定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迅銷集團在取得個人資料時,將不超出合理使用目的之必要限度。此外,如個人資料的使用將超出事先載明的使用目的,公司將個別通知當事人新使用目的之相關內容,並取得當事人的同意。

各項當事人應提供的個人資料將在蒐集時顯示(例如在每項輸入欄位中顯示)。若當事人拒絕提供必要的個人資料,將可能無法使用迅銷的全部或部分服務。

第3條(擬取得的個人資料類別、使用目的和個人資料處理的法律依據)

迅銷集團依前條擬取得的個人資料類別及使用目的載明於下表。又除另取得當事人之同意者外,迅銷集團處理個人資料的法律依據亦如下表所載。當事人可隨時撤回其對處理個人資料的同意,但該撤回不影響撤回前已進行的個人資料處理的合法性。

擬取得的個人資料類別 取得方法 使用目的 處理的法律依據
  • ①用戶直接提供給迅銷的資訊
    1. 用戶ID、密碼和其他帳號資訊
    2. 性別、身高和其他個人特性的資訊
    3. 用戶於本服務發佈的照片​​、評論和其他內容
  • ②用戶使用本服務的資訊
    1. 前述內容中的照片位置、檔案產生日期和包含於以上內容的其他後設資料
    2. 搜尋關鍵字、對已發佈的照片所做的操作(例如,點擊、我的最愛、加入我的最愛、或與他人分享)
  • ③用戶所使用的資訊通信終端機資訊
    1. 唯一識別碼(例如,IDFA・UUID)
    2. 特性、操作、設定、信號、網路連接等資訊
    3. Cookie資料(*
  • ④其他使用互聯網標準技術可取得的資訊,俾用於分析,例如用戶趨勢分析。
直接從用戶取得
  1. 本服務的提供、操作、管理、分析和改善
  2. 提高本服務的安全性
  3. 個人通訊,例如對用戶的建議
  4. 於迅銷集團產品、服務、活動等的介紹資訊
  5. 各種網路媒體、TVCM、雜誌等的廣告活動。
  6. 於迅銷集團所經營之網站、APP等應用程式、官方SNS帳號和其他服務的廣告活動、實體宣傳材料、數位看板和傳單的廣告活動。
  7. 投資人關係及其他公關活動
  8. 用戶諮詢答覆
  9. 新產品和服務的研究與開發
  1. 為履行與用戶間的本服務使用合約
  2. 為正當目的(改善服務品質,提高客戶滿意度,以及各種行銷活動)

第4條(安全管理措施)

迅銷集團盡力確保個人資料之正確性及最新性,且採取必要和適當的安全控管措施來保護個人資料免於外洩、遺失、毀損、損壞、篡改和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

第5條(個人資料保存期間)

  1. 迅銷集團將在達成使用目的或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的期間內保存個人資料。
  2. 如用戶註銷於本服務之註冊,迅銷將依法律規定儘速刪除迅銷所擁有或掌控的該用戶的個人資料,即使有前述第1款的規定。
  3. 如收受用戶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迅銷將儘速從用戶合理要求的儲存媒介物刪除迅銷所擁有或掌控的該用戶的個人資料,即使有前述第1款的規定。
  4. 自用戶最後使用本服務之日起,用戶若未使用本服務達二年而使其帳號變成不活動帳號,迅銷將刪除該帳號及相關的個人資料。
  5. 即使刪除了用戶的個人資料,迅銷將繼續持有不構成個人資料的統計資料,或為正當業務目的(例如分析)的最低必要範圍內,繼續保有從該用戶的個人資料所合理安全產生的統計資料。

第6條(提供個人資料予第三人)

迅銷集團不會將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但下列情況不在此限:

  1. 經當事人同意。
  2. 為保護生命、身體或財產之必要且難以取得當事人同意時。
  3. 為改善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良好成長而有提供個人資料之必要且難以取得資料當事人同意時。
  4. 為配合政府或公家機關或其依法指定的執法人士之必要,且取得當事人同意可能妨礙執法時。
  5. 為實現使用目的,在必要範圍內將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委託第三人處理,如第7條的規定。
  6. 因合併或其他原因而將個人資料移轉給業務繼受者。
  7. 依第8條規定進行共用,在這種情況下,將於事前通知當事人關於共用的事實、共用的個人資料項目、共用對象的範圍、使用目的,以及負責管理個人資料之人員的姓名或職務,或使當事人可輕易取得前述資訊。
  8. 其它法律允許的情況。

第7條(委託)

迅銷集團為了實現本政策第3條所載使用目的,得在必要範圍內,將個人資料的處理全部或部分委託予第三人。迅銷集團將依據第三人所採取的安全控管措施指派一人來適當處理個人資料。對將個人資料處理委外一事,迅銷集團應於合約中對個人資料的處理妥善規範相關事項,例如安全管理、保密及複委託所需要符合的要件。迅銷集團將追蹤第三人對個人資料所做的處理,並將實施必要和適當的監督。

第8條(共用)

迅銷集團以聯合方式執行業務。因此,迅銷集團為了實現第3條所定的使用目的,得在必要範圍內,與隸屬迅銷集團的成員公司共用第3條所載個人資料。此外,在此類共用下,隸屬於迅銷集團的成員公司將在迅銷集團的資訊管理監督官(迅銷公司的首席安全官)的監督下,負責處理個人資料。

第9條(跨境移轉)

原則上,FR集團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將於取得當事人同意或為了實現第3條所定使用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將個人資料移轉到國外。於個人資料跨境移轉時,迅銷集團將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定的保護措施。同時,迅銷集團將確保接收個人資料的外國公司採取符合當地法規的措施,包括日本個人資料保護法。若將個人資料移轉至日本和歐盟以外的第三國(已通過充分認證的國家和地區除外),將依照歐盟委員會規定的標準契約條款(Standard Contract Clause或Standard Contractual Clauses)簽訂契約。有關跨境移轉的進一步資訊,請洽詢第11條所定的服務窗口。

第10條(當事人的權利)

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可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的權利
    當事人得請求製給複製本,且得確認迅銷集團是否遵照法令合法及適當地處理其個人資料。
  2. 請求更正或刪除的權利:
    當事人得請求更正或刪除其個人資料中不完整或不正確的資料。在這種情況下,迅銷集團得確認當事人所提供的新個人資料內容的真實性。
  3. 請求限制處理個人資料的權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當事人得請求限制處理其個人資料:
    1. 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的正確性有任何異議。在這種情況下,迅銷集團對此類個人資料的處理僅限於已驗證正確性之期間。
    2. 迅銷集團的個人資料處理不符合法律,且當事人反對刪除其個人資料,並要求限制處理其個人資料。
    3. 迅銷集團未依使用目的處理個人資料,但有必要使當事人參與訴訟,例如提起訴訟或對訴訟進行答辯。
    4. 當事人反對依據迅銷集團的合法權益處理個人資料,且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高於迅銷集團的合法權益。
  4. 被遺忘權
    當個人資料對使用目的不再是必要的或當當事人撤回其同意時,當事人得請求刪除其個人資料。但迅銷集團可能因為法律規定的目的或因為法律上的權益而需要繼續留存個人資料。
  5. 資料可攜權
    當事人得索取結構化、常用、機器可讀形式的個人資料。此外,如迅銷集團依據當事人的同意或與當事人所簽署的契約來處理此類個人資料,且此類個人資料處理採用自動方式,則當事人得請求將其個人資料移轉給第三人。
  6. 不接受自動化處理(含分析)的權利
    當事人得要求不接受單純依據自動化執行所做出的決定,包括具有法律或其他重大影響的分析。但若是為了履行當事人和迅銷集團公司之間所簽署的契約而有必要時,或在當事人明確同意下進行此類自動化處理時,當事人此項權利將不適用。
  7. 挑戰權
    即使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處理係依據迅銷集團的合法權益,當事人得依據其情況對處理方法提出異議。此外,當事人得對以直接行銷目的來處理其個人資料隨時提出反對之意(包括與此類直接行銷相關的分析)。
  8. 撤回同意權
    當事人得隨時撤回其對處理個人資料的同意。撤回的效力不影響撤回前已進行之個人資料處理的合法性。
  9. 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的權利
    當事人得對其居住地、工作地或違法發生地具有管轄權之國家個人資料保護監督機關,就其個人資料之處理提出相關問題之申訴。迅銷集團希望在當事人申訴前能有機會就申訴內容提出回應,因此我們希望您能優先透過第11條所列服務窗口與我們聯繫。迅銷集團將依法妥善回應消費者的各項申訴。

第11條(聯絡)

如對本政策或本服務有任何疑問或不滿,敬請個別與後附的服務窗口聯繫。

第12條(使用Google Analytics)

第13條(加州隱私權)

第14條(本政策的修訂)

迅銷集團將盡力改善本政策,以回應法律、社會規範和營業需求的變化。對本政策的重要修訂,我們會將修訂後的本政策公告在迅銷公司網站、迅銷集團公司所經營的網路商店,或使用迅銷集團認為適當的其他通知方法。修訂後的政策於迅銷集團通知當事人時生效。

生效日期:2020年6月22日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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